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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广州华商学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选派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2025-12-19 16:59  


各单位,肇庆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华商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实践的实施意见》(华商院〔2025〕90号)(下称“实施意见”),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产教融合与教学改革,现将2026年上半年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选派条件与企业遴选条件


(一)教师选派条件

1.挂职锻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入职我校原则上应满一年,专业方向与挂职岗位需求相符。

(3)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经学校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优先选派。

2.实践学习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从事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优先选派。

(二)企业遴选条件

 挂职锻炼的企业应为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且有实质性合作的企业,可由学校安排或学院洽谈。学院初步接洽的企业需通过学校审核,若企业资质未达到遴选标准,则由学校统一协调安排教师至符合条件的企业。

  

 假期实践学习的企业应为我校实习基地或拟发展为我校实习基地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挂职锻炼

本次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实践为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时长原则上需持续一个学期

(二)实践学习

本次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安排在2026年寒假期间,实践时长至少为一周,具体视专业实践需要而定。



三、相关要求


1.选派要求与报送时间。各二级学院在保障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上,积极选派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工作量饱和的学院可少选派,工作量不足的学院可多选派,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选派1名。进企业实践学习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0%。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和教学安排,做好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和实践学习的审核选派工作,并于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下班前汇总名单及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2.任务要求与过程监控。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前,各二级学院需与企业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教师挂职锻炼期间的培养目标、任务要求,形成书面培养计划并报送盖章版扫描件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挂职期间,教师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办公室和各二级学院联合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开展实地考察与工作评估,确保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实效。

3.考勤管理与定期检查。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期间考勤由企业方统一管理,二级学院需定期走访检查教师挂职情况,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审核教师的考勤情况,并于每月7日前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需严格按照企业考勤时间,于早晚上下班时间签到签退,并上传考勤凭证至超星教师发展管理平台

4.考核管理与材料提交。

(1)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成效由各二级学院考核。假期进企业实践学习的教师,将实践学习总结及相关材料(如实践学校的照片不少于2张/人、实践内容相关佐证材料等)提交至所在学院,并于2026年3月3日(周二)前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扫描版上传至超星教师发展管理平台,以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各二级学院对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的成效出具初次认定意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会同产教融合办公室进行考核合格认定。二级学院应汇总教师所提交的《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记录本》、《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及挂职锻炼的成果材料(如立项的横向项目、教学案例等),于2026年9月8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5.保障机制。教师进企业挂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参照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需完成约定任务中的两项及以上,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教师个人参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凭票报销,总额不超过2000元/人,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销提交,报销提交前应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1: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审批表.docx

附件2:广州华商学院2026年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报名教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记录本.doc

附件4 :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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