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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广州华商学院关于2025年选派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2025-07-04 17:18  


各单位,肇庆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华商学院关于教师进企业实践的实施意见》(华商院〔2025〕90号)(下称“实施意见”),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产教融合与教学改革,现将2025年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选派条件与企业遴选条件

(一)教师选派条件

1.挂职锻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入职我校原则上应满一年,专业方向与挂职岗位需求相符。

(3)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经学校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优先选派。

2.实践学习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从事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优先选派。

(二)企业遴选条件

   挂职锻炼的企业应为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且有实质性合作的企业,可由学校安排或学院洽谈。学院初步接洽的企业需通过学校审核,若企业资质未达到遴选标准,则由学校统一协调安排教师至符合条件的企业。

   实践学习的企业应为我校实习基地或拟发展为我校实习基地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挂职锻炼

本次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实践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时长原则上需持续一个学期

(二)实践学习

本次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安排在2025年暑假期间,实践时长至少为一周,具体视专业实践需要而定。


三、实践锻炼内容

(一)挂职锻炼 

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原则上为一个学期。二级学院和教师共同确定挂职企业,与企业协商确定教师挂职的具体岗位与职责、目标与任务等内容。教师的锻炼任务与内容应围绕 但不限于横向课题、微专业、共建课程/教材、CO-OP项目、竞赛等开展。具体详细工作任务由各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同商定。

(二)实践学习 

实践内容如下,选取其中两项完成即可: 

1.了解自己目前所从事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岗位职责等基本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2.根据本专业教学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教学案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编写教学参考资料或专业实践 指导书等。 

3.结合所赴企业的用人标准,与企业人员共同完成一项教学改革项目。 

4.积极开展业务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转让,与企业开展横向项目研究,与企业联合申报纵向科研项目、专利和 科技成果奖等。 

5.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等项目,本人主持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类项目。


四、管理与考核

(一)进企业实践锻炼管理 

1.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期间考勤由企业方统一管理,企业方于每月 1 日前将教师上一个月的考勤情况提交到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审核后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期间的情况由二级学院负责跟进。教师应严格遵守企业的相关劳动纪律,不得私自脱岗,所在二级学院需定期走访检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缺岗、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等情形的,实践锻炼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取消实践锻炼期间的相关待遇,同时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等级的评定资格。 

3.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需将教学、科研等内容与企业实践内容相融合,以解决教学问题、更新学科专业知识、丰富教学案例等为实践目标,并于实践结束后将《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记录本》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4.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二级学院应定期开展实践成果反哺教学分享会或研讨会,形成“学-做-研-用”闭环。 

(二)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 

1.进企业挂职锻炼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如项目成果、企业评价表、教学案例等)到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对教师进企业锻炼成效进行考核,并对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的情况进行分析、报告和督进。相关考核材料报 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进企业实践学习的教师,应提交实践学习总结及相关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对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成效进行考核,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进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缺岗、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等情形,实践锻炼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取消实践锻炼期间的相关待遇,同时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良好等级的评定资格。


五、注意事项

1.选派要求与报送时间。各二级学院在保障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基础上,积极选派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工作量饱和的学院可少选派,工作量不足的学院可多选派,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选派1名。进企业实践学习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0%。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和教学安排,做好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和实践学习的审核选派工作,并于2025年7月9日(周三)下午下班汇总名单及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2.任务要求与过程监控。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前,各二级学院需与企业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教师挂职锻炼期间的培养目标、任务要求,形成书面培养计划并报送盖章版扫描件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挂职期间,教师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办公室和各二级学院联合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开展实地考察与工作评估,确保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实效。

3.考勤管理与定期检查。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期间考勤由企业方统一管理,需和企业同类岗位员工的考勤要求保持一致。二级学院需定期走访检查教师挂职情况,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审核教师的考勤情况,并于每月7日前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需严格按照企业考勤时间,于早晚上下班时间签到签退,并上传考勤凭证至超星教师发展管理平台

4.考核管理与材料提交。

(1)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成效由各二级学院考核。进企业实践学习的教师,将实践学习总结及相关材料(如实践学校的照片不少于2张/人、实践内容相关佐证材料等)提交至所在学院,并于2025年9月2日(周二)前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扫描版上传至超星教师发展管理平台,以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各二级学院对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的成效出具初次认定意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会同产教融合办公室进行考核合格认定。二级学院应汇总教师所提交的《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记录本》、《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及挂职锻炼的成果材料(如立项的横向项目、教学案例等),于2026年3月12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5.保障机制。教师进企业挂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参照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教师进企业实践学习需完成约定任务中的两项及以上,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详见《关于2025年选派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华商院〔2025〕160号),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报销提交,报销提交前应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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