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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凡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未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
(二)其他有意向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分三个模块,即“专业素养与理念”模块、“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和“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
围绕以上三个模块,结合培训内容要求,设置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
三、培训方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教师岗前培训采取的方式为:
(一)委托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统一委托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技能》和教研实习环节由我校自主开展培训。
(二)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
其中教研实习环节自入职起至本学期末,应配备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参训人员具体指导,指导老师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教研实习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要求由所在单位、教研室组织协调完成。
四、培训考核
(一)以考勤结果和考试成绩作为培训考核结果认定依据。
(二)《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按照教育部“两学”教学大纲,实行闭卷考试,其他四门课程实行开卷考查,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三)以下情况视为考勤不合格:(1)请假时间累计占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2)旷课半天及以上;(3)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五、培训安排
(一)《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参加广东省师培中心的统一培训。具体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在校内培训,开课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六、培训报名
请参训人员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itlms/index.do,点击“指令性项目管理”中的“高校岗前培训”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报名,上述岗前培训系统主要用于岗前培训成绩录入,两学成绩录入的起止时间以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为准,届时将在2024年岗前培训交流群(QQ群号:828786009)发布。
七、其他要求
我校教师需通过岗前培训考核方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通知各参训人员务必加入2024年岗前培训交流群(QQ群号:828786009),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广州华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广州华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