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师资管理科、劳资科共3个科,主要职能如下:
1.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拟定全校的机构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各类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干部提拔、校内人员调整等人事调配工作;
2.负责全院教职工招聘工作,高级人才引进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及教职工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认定、评审、考核、聘用等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
4.制订校内津贴分配整体方案,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审核;
5.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代理及教职工校内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负责人事管理的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
8.出具教职工人事证明材料;
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电话(020)82666222 师资管理科电话(020)82669966 劳资科电话(020)8266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