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开具证明原则上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有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的用印审批单;
2.个人申请(需有本人亲笔签名);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或材料。
二、开婚育证明除以上材料还需: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不需要提供);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民政局开具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其他三个月内出具的婚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备注:所有的复印件都需要有本人亲笔签名和签名日期。
二、开证明的基本程序:
1.将以上材料递交人事处经办者
↓
2.人事处经办者审核材料
3.人事处复核者复核材料
4.人事处领导审批
5.盖章
Copyright 2017广州华商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州增城荔湖街华商路一号 电话: 020-82666222 82666122 邮编:511300
粤ICP备17051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