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处领取学院印章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所有的复印件都需要有本人亲笔签名和签名日期,交人事处申领《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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