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5】1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老师于4月15日前在人事处218室报名,并接受咨询。2.请在期限内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5】111号)
人事处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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