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院刘敏老师被确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六批培养对象。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对以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14日止。若对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学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行借机诽谤和诬告。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7628071
学校联系人:刘承平 联系电话:020-8266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