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华商人事〔2024〕9号)文件通知和《广州华商学院职称评审暂行规定(修订版)》(华商院〔2023〕131号)的相关规定,经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推荐,学校职称申报(认定)审核工作小组复核,报学校职称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将审定后的人员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7日至31日。若对所列同志上报材料申报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或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2637788
受理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行政楼218)
联系人:旷美容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附件:
1.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名单(168人)
2.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申请初次职称认定人员名单(16人)
广州华商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