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人事处审核,现将我院具有认定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在人事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31日至9月8日。若对所列同志上报材料评审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传真电话:020-82666222
附件1:2016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自认定人员名单
附件2:2016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单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