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人事处审核,现将我院具有认定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在人事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9月14日至21日。若对所列同志上报材料评审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传真电话:020-82666222
附件1:2011年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认定、评审名单
附件2:2011年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推荐到广东省教育厅评审名单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