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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帮助我校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教师角色,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教师岗前培训,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下称参训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自愿参加。参与岗前培训的教师分为两个班级,岗培一班为我校2018年参加了培训但未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两门课培训以及教研实习的参训人员;岗培二班为新入职、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参训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内容分三个模块,即“专业素养与理念”模块、“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和“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
围绕以上三个模块,结合培训内容要求,设置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
2.具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参训人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本次不需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培训。
三、培训方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教师岗前培训采取的方式为:
(一)委托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统一委托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技能》和教研实习环节由我校自主开展培训。
(二)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采取专题讲授方式进行。
2.教研实习环节为1个学期,应配备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参训人员具体指导,指导老师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教研实习以院系教学单位组织进行,根据相关要求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并由院系及教研室共同组织协调完成。教研实习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一)以考勤结果和考试成绩作为培训考核结果认定依据。
(二)《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按照教育部“两学”教学大纲,实行闭卷考试,其他四门课程实行开卷考查,满分为 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
(三)以下情况视为考勤不合格:(1)请假时间累计占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2)旷课半天及以上;(3)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五、培训及考试安排
1.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待定(具体需要看省师培中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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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及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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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报名及缴费
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教师先自行垫付,待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由学校统一报销费用。《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每门课程420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技能》每门课程140元。参训教师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30日,通过下载华商E家手机APP,点击“2019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缴费通道”进行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岗培一班学员两科培训费280元;岗培二班学员六科培训费为1400元,逾期不接受补充报名。培训教材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七、材料提交
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请在正式报名前提交书面免修申请及两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至教师发展中心。
八、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教师岗前培训,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参训人员在报名缴费后须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培训效果及双方的权益,培训协议书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九、工作安排
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举行,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完成。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师资及培训环节;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培训的统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培训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
附件1:关于开展教师岗前培训教研实习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华商E家手机APP操作指引
附件3: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职工培训协议书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