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选派专任教师进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现(拟)从事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或未参加过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优先选派。
二、企业类型
为便于日常管理,优先选派教师到与我校建立实习基地关系或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或经所在单位同意安排的企业进行实践锻炼。
三、时间安排
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统一安排在2019年7-8月,时间为1周(5个工作日)。个别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可适当放宽至2周,具体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方案后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负责联系企业、选派教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每个单位选派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5%,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附件1)。
2.此项工作是教师发展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3.被选派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并撰写学习心得。
4.实践锻炼结束后,需撰写学习报告1份,同时提交1份由企业出具的实践锻炼证明材料(附件2)和参加实践锻炼的照片1张。
五、相关待遇
1.经学校同意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薪酬福利待遇。
2.经学校同意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学校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按600元/人的标准支付。
3.经学校或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到企业、行业参加培训学习(含会议)的教师,且已有相关培训费用支出的,不再另外享受工作补贴。
人事处联系人:江月;联系电话:020-82666619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评价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