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干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拟提拔潘思媚等2人为副科级干部,现予以公示:
拟提拔岗位 |
拟提拔者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企业管理系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
潘思媚 |
女 |
广东商学院 |
艺术系办公室副主任 (副科级) |
徐强 |
男 |
广州体育学院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从2010年9月19日上午8:30至2010年9月26日下午5:30止。若对拟提拔副科级干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人事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学院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刘承平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