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了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教师个人申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评议,所在单位向学校推荐,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李宏、叶仕通两位同志为“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胡立娟同志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止。公示期内若对推荐的候选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张胜永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广州华商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