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四会校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
(二)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已被学校聘任的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9月15日9:00至2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2日9:00至26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评审系统”(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可以网上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加入“华商学院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97781489)下载所需文档及表格,于9月15日到21日前务必完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注册与报名。
2、9月22日至26日,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
3、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由人事处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请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自发布通知日起至9月21日前须取得指定医院体检报告,并在9月26日前上传至“省评审系统”。
增城区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东路1号;联系电话:020-82752271、82735052;其他指定医院请详见附件1。
5、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按系统要求上传后,“省评审系统”的上传照片、体检表照片须与“中国教师网”照片同底,同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6、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附件4),于9月8日前发所在单位负责老师汇总,学院将对申请者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7、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张丽静老师,办公电话:32880066,办公地点:行政楼218室。
人事处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报送材料和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
4、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5、无犯罪证明(香港)
6、无犯罪证明(澳门)